灭籍公告
依据《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和桦南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及桦南县房地产管理局情况说明,将对已经拆迁完成的以下房屋进行灭籍公告,没有提供房屋产权证书的将对其进行挂失公告,公告日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内向我中心提出。具体不动产明细见附表:
附表:
亿丰、新月公示灭籍.xls
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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