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桦南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2025-01-02
- 原文网址:..
- 文号:..
- 关键词:..
- 时效:..
问题一:2024年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任务目标是什么?
解答:2024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1%以上,秸秆还田率要达到60%以上。
问题二:2024年我县将围绕哪些重点任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解答:一是以保育黑土耕地为目的,强化秸秆还田利用。二是以提高作业质量为标准,规范秸秆打包离田操作。三是以延伸产业链条为手段,推进秸秆产业化利用。四是以促进多方合作为前提,促进秸秆供需有序衔接。
问题三:2024年秸秆还田利用县级补助政策具体有哪些?
解答:具有三方面政策:一是秸秆全量还田作业补贴。补贴对象为全县行政区域内(不含曙光农场,下同),安装秸秆还田监测仪并实施作业的农机户、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补贴标准为玉米秸秆翻埋还田、松耙碎混还田作业,省级补贴每亩30元;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旋耕还田、原位搅浆还田作业,省级补贴每亩20元。兑付条件为经农机管理调度指挥平台监测合格、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可享受作业补贴。二是重点县秸秆离田利用补贴。补助对象为在全县行政区域内(不含曙光农场,下同),对本辖区内玉米和水稻秸秆离田后进行有效加工利用的企业、合作社等各类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农户直接燃用秸秆进行炊事取暖的,用秸秆直接饲喂畜禽的,跨县域利用秸秆的主体,不在本项补助范围内。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9月底—2025年4月底。补助标准为根据秸秆利用主体实际加工利用县内玉米、水稻秸秆量(不含玉米青贮,开展玉米青贮的按国家粮改饲有关政策执行),每吨补贴20元。若全县该项补贴总金额超过300万元,应适当降低补贴单价。兑付条件为秸秆离田后通过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饲料化等各种方式得到有效利用可享受该项补贴,核定标准为离田秸秆要有一定的初加工,且未享受其他相关政策补贴支持。经验收合格后,兑付补贴资金。三是重点县专项任务补贴。在具备相应监测能力的科研单位、高校等技术指导下,联合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主要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示范展示基地建设等专项任务,给予45万元资金支持。
问题四:为完成全县年度目标任务,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解答: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领导组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一把手”工程,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对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工业信息科技、财政、生态环境等单位根据责任,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三是做好技术指导。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模式,组织县乡两级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推广科学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对于面向农户的补贴,全部纳入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服务平台发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五是加大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秸秆补贴政策和实用技术,增强农民主动参与意识。
原文链接:http://www.huanan.gov.cn/zwgk/Index/show.html?id=18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