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贯彻执行社章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四)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五)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六)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业和其他二、三产业,发展专业合作社,积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性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
(七)负责对所属企业主要领导人的聘任和解聘,负责产业重大经营、投资活动的审批及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
(八)对下级社员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教育培训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同时协管下级社人员编制、领导班子职数和监事会主任。
(九)组织开展各种业务竞赛,负责系统内的劳模评选、推荐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督促县社系统落实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搜集、筛选、综合县社系统情况,向县社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反馈;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审核及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房产管理、职工福利、接待等工作。监督检查理事会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国家委托的经济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监督检查理事会对社章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供销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劳动保险工作;负责县直供销系统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的评聘管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基层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及组织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党员教育、工会、共青团工作;负责县直供销系统干部的考核、选拔和交流,协管下级社班子职数;负责县直系统计划生育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负责编制全县供销系统年度和中、长期商品流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向基层单位提供市场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全县供销系统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开展联购分销和分购联销;负责对新开发经济项目的考察论证及对老企业的更新、改造;负责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和科研成果;负责统计报表的编报、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对供销系统库存商品的调价和削价的审核指导检查仓储运输管理;负责全县供销系统体制改革,组织指导企业内部改革;负责全县供销系统网点及基层社的指导管理,总结、交流、推广基层单位的先进典型,负责考评、推荐县社系统的先进企业和劳动模范。负责供销系统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及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武器装备管理;负责检查指导供销系统内部治安管理及要害部位的安全工作,指导供销系统经济纠纷调解、调查、应诉。
(三)财务审计股。贯彻落实上级财务政策、法规,制定全县供销系统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检查、指导所属企业财务工作;负责全县供销系统会计报表、财会分析上报工作;负责所属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的编制和落实,定期开展财务大检查;负责制定全县供销系统内审工作制度,并监督检查;负责对系统内财务工作定期审计;负责汇总审计报表及时上报。
三、领导信息
徐 巍 桦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
闫瑞奇 桦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稀贵 桦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孙 悦 桦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办公地址:桦南县人民政府南二楼西侧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4-622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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