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有关政策性文件并贯彻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对外开放、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促进商贸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县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拟订规范流通秩序政策。推动全县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和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全县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全县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监督管理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处理全县在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贸易协调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一)统筹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核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工作。统筹组织县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和会展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经济合作项目策划、收集、分析、包装、发布、推介、项目签约和重大项目的促进和落实。负责协同开展国内外区域经济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开放合作、投资促进工作和全县投资环境推介工作,促进国内外经济机构、组织和个人在我县投资兴业。负责多元化、多渠道收集有关信息,开展投资信息咨询服务等。负责统计分析全县经济合作相关情况。
(十四)加强对全县经济合作的统筹,推进内资和外资、招商和博览有机融合发展。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投资促进及经贸合作活动。加快招大引优、以商招商、对口招商、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科技型、品牌型、龙头型、高精尖型企业。推动建立统分结合、各方联动的招商机制,构建全域开放的招商新格局。
(十五)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各类出访活动的审批和经费管理,承担各地区投资代表团来访联络、对接、洽谈和协调工作,组织赴外地出访的联络、洽谈、协调等工作,负责全县对外合作关系的建立工作。
(十六)宏观指导和管理全县利用外来投资工作。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负责外商投资情况的统计、分析和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申报。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
(十七)指导县际间区域合作工作。负责区域经济合作情况的统计、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企业服务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派劳务(含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十九)研究拟订国际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各对口部门做好国际商务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负责我县对俄、东北亚地区多边、双边经贸会议活动的组织与衔接工作。
(二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业务岗。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文字综合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协调工作。拟订全县商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全县商务领域区域合作协调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国际商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约。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工作,对其合法性审查把关。指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县本级商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商务管理岗。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和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流通领域肉菜追溯体系建设任务,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健全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的重大问题及相关建议。承担商务领域年度目标调控、运行情况监测分析、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担行政监督检查及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12312举报投诉受理、派遣、指挥督办等工作。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及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出口品牌和公共平台建设。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推动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商贸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负责商贸“老字号”保护与促进。负责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企业改制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工作。负责全县对外贸易工作,负责贸易促进活动的监督和综合协调,统筹与贸易促进有关的各类展会等商务活动,承担成果跟踪和绩效评估等工作。执行多双边和区域经贸政策并处理相关事务。组织参加国际会议及境外大型商务活动,承担商务外事相关活动的协调联络。联系国际组织和境内外商务机构。管理多双边对我县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负责全县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的指导管理并开展相关交流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县利用境外和省外投资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经济合作管理岗。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对外合作、投资促进工作的统计、监测、督查、考核、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介工作。拟订和分解下达全县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分析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及潜在投资者的发展规划、投资方向;分析研判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合作趋势,收集、分析、研究国内区域经济发展与合作动态,提出招商引资、区域合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重点投资领域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策划、包装、推介、签约工作。负责外来投资者咨询、承办客商团队考察接待工作,协调外来投资项目签约落地等工作,做好外来投资企业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组织筹办全县性的重大招商活动,组织赴外招商,组织参加各类招商经贸洽谈会:推介项目、宣传政策、谈项目、落实项目。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和统计全县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工作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负责全县招商引资考评工作。
三、领导信息
王 阳 桦南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办公地址:桦南县新兴路一号桦南县人民政府南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4-6237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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