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母猪引种、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公示
根据桦南县农业农村局、桦南县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桦南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桦农联发﹝2025﹞12号)文件精神,经项目申报、项目户确立、材料审核、实地核查等程序,现将相关奖励情况公示如下:
黑龙江北大荒牧业集团有限公司桦南分公司、桦南县胜利牧业有限公司、桦南县华明养殖场申请母猪引种奖励项目并确立项目户,黑龙江北大荒牧业集团有限公司桦南分公司,桦南县胜利牧业有限公司、桦南县华明养殖场分别从县域外引进种母猪,按照实施方案中每头种母猪不高于500元的奖励标准,结合各申报主体引种实际情况,黑龙江北大荒牧业集团有限公司桦南分公司引进种母猪550头,拟奖励275,000元,桦南县胜利牧业有限公司引进种母猪505头,拟奖励252,500元,桦南县华明养殖场引进种母猪360头,拟奖励180,000元,其申报材料齐全合规,引种情况属实,符合奖励条件。
桦南县桦秀生猪养殖场申请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奖励并确立项目户,开展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支出有效票据20,000元,按照不超过实际支出金额50% 的奖励标准,拟补贴10,000元,该养殖场已提供与建设内容一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施工过程佐证照片等材料,建设情况属实,手续齐全,符合奖励条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将予以发放奖励资金。本次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如实反映情况。
公示单位:桦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6267108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2日
附件1:桦南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母猪引种奖励
附件2:桦南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奖励
监审:王厚民
审核:齐玉欣
编辑:刘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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