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闫家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
项目绩效自评总结报告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做好衔接及整合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黑财农〔2023〕255号)文件要求,为有序推进全县以工代赈任务财政衔接资金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及时对桦南县闫家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开展自评,县级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桦南县闫家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6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296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为桦南县3个村修建水泥路共1.641km,整修衬砌路边沟总长度17.816km。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总体目标:修建水泥路共1.641km;整修衬砌路边沟总长度17.816km。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修建水泥路共1.641km;整修衬砌路边沟总长度17.816km。
质量指标:项目(工程)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工程)当年开工率100%;项目(工程)当年完工率100%
成本指标:总投资696万元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劳务报酬发放≥110万元
可持续影响指标:工程设计使用年限≥10年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脱贫户165户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6%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做好衔接及整合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黑财农〔2023〕25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资金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年度终了,对《桦南县2025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中的桦南县闫家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开展绩效自评,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全面梳理,对年度设定绩效目标的完成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改进管理,以达到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696万元,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年度资金总额696万元,全年执行数674.99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6.98%,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财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修建水泥路共1.641km;整修衬砌路边沟总长度17.816km。
质量指标:项目(工程)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工程)当年开工率100%;项目(工程)当年完工率100%
成本指标:总投资696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劳务报酬发放110万元
可持续影响指标:工程设计使用年限≥10年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脱贫户数165户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脱贫户满意度≥96%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桦南县闫家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自评得分:98分。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总结,评价结果将指导我们改进管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为下年度实施好此类项目奠定基础。本次绩效自评总结报告及绩效自评结果将于近期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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