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 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 1 号)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地下矿山和尾矿库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及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有关规定。坚持属地监管、科学评定、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我县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进行评估,逐一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和风险等级。现将我县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附件1全省地下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情况表
附件2全省露天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情况表
桦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6 4 23
监审:韩树伟
审核:李思雨
编辑:何子强
桦南县人民政府主办 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桦南县大数据中心技术支持 黑ICP备12001942号-1
黑公网安备 230822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