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任务的通知》(黑商联函〔2022〕18号)文件精神,按照《桦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合同书》合同约定,县商务局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承建企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验收审计,验收审计及绩效评价程序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审查资料及票据原件、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依据黑龙江中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桦南县县域商贸企业预冷仓储设备购置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黑中云会事审字〔2024〕第102号),桦南县县域商贸企业预冷设备购置项目阶段性验收合格,拨付资金1800167.00元。其中:螺杆制冷机组、蒸发器、蒸发冷、辅材等设施设备1100167元;豪沃G5X冷藏车2台7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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