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
2025年,在县委、县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巡察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巡察工作职责,将法治建设融入巡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了巡察力量。
二、工作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县委巡察办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及巡察干部日常教育重点。通过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和巡察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在巡察工作中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将法治素养提升纳入巡察干部能力建设重要内容。结合支部学习活动,组织举办“法治建设与巡察监督”专题学习会,开展“巡察业务讲堂”法治专题学习2次,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巡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发现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党的领导
1.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2次法治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精神和部署要求,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指导协调。
2.县委巡察办领导班子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思维融入巡察全流程。建立巡前必学法学习机制,干部学法参学率100%。
3.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党支部学习中带头进行法治专题学习交流,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专题报告个人学法用法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
(三)建设法治政府
1.在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过程中,注重关注被巡察单位行政执法领域情况,通过调阅执法卷宗、走访管理服务对象等方式,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执法程序规范性、自由裁量权行使合规性等,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2.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规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检查相关单位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推动被巡察单位完善内部决策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3.在巡察涉企职能部门或相关领域时,关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是否存在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四)建设法治社会
1.在巡察中,注意了解被巡察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特别是结合自身职能开展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效果。同时,巡察办自身也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在进驻动员、反馈情况等环节向被巡察单位宣传相关党纪法规。
2.关注被巡察单位在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机制建设与工作实效,特别是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职能履行情况,推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三、工作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是法治学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部分巡察干部对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新要求以及新修订、新出台法律法规的系统性、针对性学习还不够,运用法治思维精准发现深层次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原因在于巡察任务繁重,有时存在“以干代学”现象,依托党支部的系统化、常态化的深度学习机制需进一步巩固。
二是巡察监督与法治政府建设融合的精准性有待加强。在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巡察监督清单和评价标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某些专业领域(如合法性审查细节、特定执法标准等)的监督穿透力有待增强。这主要是由于巡察队伍专业法律背景人员相对缺乏,与法治专门机关的业务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深化法治理论学习培训。依托巡察办党支部,制定年度法治学习培训专项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紧密结合。探索与司法局、法院等单位党支部开展联学共建,引入更多实务案例教学,提升巡察干部法治专业素养和监督能力。
二是强化巡察整改法治导向。在巡察反馈和整改督查环节,更加注重从法治角度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从制度机制上补齐法治建设短板。加强对整改成效的法治评估,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三是加强巡察机构自身法治建设。进一步严格依照党章党规、巡视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巡察工作,规范巡察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依托党支部常态化开展巡察纪律和法治教育,确保巡察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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