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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关于征集社会化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公告
全县各企业、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双拥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拥军优属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社会化拥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促进新时代双拥工作高质量全方位发展,调动全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双拥、参与双拥,更好地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全面提升桦南县双拥工作服务保障力度,现向社会广泛征集拥军组织名录,建立覆盖衣食住行等各行业在内的桦南县拥军企业目录库,开展此项活动,旨在按照契约精神深入推进社会化拥军,促进爱心企业让利拥军、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现将有关征集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
以“让军人军属得实惠、让军人职业受尊崇”为宗旨,坚持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规范优质、合作共赢原则,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尽可能地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事、解难事”,提供优惠便民和让利服务,形成“千门万店齐拥军,千家万户铸国防”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桦南县社会化拥军水平。
二、征集范围
凡有意愿为全县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的购物、医疗、住房、养老、就业、文化娱乐、学习教育、法律服务、参观游览,以及餐饮、住宿、理发、交通出行、加油等各个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均可积极踊跃报名参加全县社会化拥军优属活动,并经县双拥办审核认定后即可入选桦南县拥军企业目录库。
三、报名条件
拟报名参加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条件:合法注册、证件齐全、经营规范、遵守诚信,遵守国家和部队的保密规定等。
四、有关说明
1.申请加入社会化拥军的企业要明确拥军优属的优惠项目,社会组织要明确参与拥军优属活动的内容项目;
2.凡被认定的社会化拥军企业或组织,县双拥办将其纳入社会化拥军数据库,并适时与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定期发布社会化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名单及其服务优惠情况,开展宣传推介,实施动态式、规范化管理;
3. 在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中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反响好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颁发双拥共建示范单位证书,可参加桦南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并推荐国家、省、市给予表彰,进行广泛宣传。
五、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化拥军企业(社会组织)审批表》报名。
征集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 日。
报名地址:桦南县劳动保障大厦一楼111室(双拥办)
联 系 人:刘莉 6299288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化拥军社会组织审批表、社会化拥军企业审批表.docx
桦南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