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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桦南县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桦南林业有限公司、曙光农场有限公司及其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县气象局预报,14日夜间到19日夜间我县将出现连续降雨天气,其中14日夜间到15夜间中雨,局地大雨,16日、17日中雨,18日、19日小到中雨,降雨同时局地可能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等强对流天气,倭肯河支流南柳树河、北柳树河可能发生超警洪水,洪水量级小于5年一遇。
依据《桦南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县防指领导同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7月13日16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相关乡(镇)、村(屯)及相关单位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发展,加强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巡查值守、隐患排查、人员避险等防范措施,科学调度水工程,前置抢险物资和队伍,做好江河洪水、山洪地质、城市内涝等灾害防范应对。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刻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附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桦南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7月13日
附件:
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县防指应急响应行动
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四级防汛应急响应情况。有关乡(镇)及有关部门根据本地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开展工作。
县防办主持会商,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做出工作安排,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应工作,县防办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总指挥及副总指挥,同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防办会同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视情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救灾工作,视情参加乡(镇)及有关单位组织的会商会议。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至县防办。
有关部门做好救灾资金下拨、防汛救灾物资调拨、人员调配和运输保障等工作。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行业专业队伍做好随时参加抢险救援准备。
二、乡(镇)及相关单位防指应急响应行动
(1)相关乡(镇)相关单位防指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具体防汛抢险工作,对受威胁区域人员实施转移安置。
(2)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况报县防办。
(3)抢险队伍及防汛物资管理部门要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4)及时掌握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按照县防指的要求,每天上报有关信息和应急响应动态。
(5)及时发布汛情信息,各乡镇、村屯及有关单位做好防汛、抢险、排险的各项工作。
(6)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现场情况。
(7)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县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