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14日10时将我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根据《桦南县防汛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县防指组织应急、气象、水务等有关部门会商研判,决定于2023年8月14日10时,将全县防汛三级应急响应降至四级应急响应。请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四级应急响应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桦南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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