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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桦南县防汛三级应急响应降至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浏览次数:11263 发布时间:2023-08-15 【字体:

佳木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14日10时将我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根据《桦南县防汛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县防指组织应急、气象、水务等有关部门会商研判,决定于2023年8月14日10时,将全县防汛三级应急响应降至四级应急响应。请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四级应急响应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桦南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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