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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20181011-1)
不动产继承公告(20181011-1)
李传德对坐落于桦南县桦苑公寓2单元15层北5门的一所房产产籍号为1-0002-001-021505,面积155.1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为2009000562,原登记于李永科名下的不动产权(房屋所有权)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桦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23室不动产登记中心质量审查股。
联系电话:0454-6667909
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