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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桦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扎实开展,切实取得实效,科学规范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内容的验收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县商务局对我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跟踪问效,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检查验收。
二、项目承建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向县商务局提出项目建设验收申请,验收申请应明确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相关票据复印件。
三、县商务局受理项目承建单位的验收申请后,派出检查验收人员赴实地进行检查验收。
四、检查验收人员根据实地检查情况对照项目验收程序和标准,在验收单上实地打分。
五、检查验收人员不少于2人,并和被检查验收单位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六、县商务局根据检查验收结果,作出验收合格或不合格的批复。
七、验收相关材料经收集整理后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