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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水务局201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桦南县水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黑龙江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黑政公开办函〔2019〕31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桦南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桦南县水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全面深入地推进“阳光政务”,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行政大厅水务服务窗口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水务系统工作动态,认真做好咨询回复、信息反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进入新阶段、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一)政府信息管理及规范化建设情况
1.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水务局局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在全局形成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规范公开程序,切实履行职责。以公开为原则,凡属宜公开范畴的事项,都及时、规范地对外公开。同时,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工作由责任部门负责人把关,并进行严格的审查后执行。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美丽华南”、“桦南党建”、“桦南县水务局”公众号、固定宣传栏等途径,及时、主动、准确向社会公开信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上报公开政府信息70余条,发表10余条。
2019年我局未涉及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0 | 2 |
行政强制 | 0 | 1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34.5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和完整性尚待提高,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督导和协调功能,着力强化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能,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各单位广泛参与、推动落实的工作合力。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优化和规范信息共公开流程,不断提高信息量,扩大公开范围,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认真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