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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林业局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浏览次数:2418 发布时间:2020-08-06 【字体:


佳木斯市桦南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86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86日拟对桦南林业局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86日-20208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6222785、18246360777

   真:0454-6222669

  通讯地址:佳木斯市桦南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股

  邮    编:154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桦南林业局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林业局

桦南林业局医院

河北悦朗环保科技有限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林业局。项目占地面积16000m2。建筑面积5600m2。建设内容包括门诊综合楼及其它辅助设施,设置床位155张,总投资1000万元。

 

1、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排放的NH3和H2S最大落地浓度对周围敏感点的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要求。

2、本项目经减振、消声、隔声处理等降噪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南侧厂界外1m处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要求,东、西、北侧厂界外1m处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3本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医疗机构废水,项目已建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能力60t/d,采用: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处理后的污水经独立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桦南林业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4、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检验室废液、污泥及栅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上门清运处置本项目栅渣、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由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负责上门清运处置。在清运处理前,采用漂白粉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4 中污泥控制标准,污泥及栅渣不在医院内暂存。检验室废液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并密闭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上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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