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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2佳木斯市桦南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8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单采血浆
佳木斯市桦南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8月10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8月10日拟对桦南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采集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6222785、18246360777
传 真:0454-6222669
通讯地址:佳木斯市桦南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股
邮 编:154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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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桦南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采集研发项目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桦南经济开发区
| 桦南县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黑龙江长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桦南经济开发区。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建筑面积4105.60m2。建设内容包括采浆楼、设备用房、污水收集间、预留库房、医疗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及其它辅助设施,采浆椅40 张,总投资6300万元。
| 1、本项目运营后,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后,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 类标准的要求,中4 类标准的要求。 2、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经桦南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八虎力河。 3、本项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采用专用的包装物收集后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由有资质单位上门清运处置;栅渣、污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危险特性鉴别,鉴别后委托具有该类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由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负责上门清运处置,清运前须进行消毒处理,栅渣及污泥不在医院内暂存;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委托市政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 |
桦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采集研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