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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2佳木斯市桦南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8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鸿鑫汇秸秆压块
佳木斯市桦南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8月12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8月12日拟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农作物秸秆压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6222785、18246360777
传 真:0454-6222669
通讯地址:佳木斯市桦南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股
邮 编:154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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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农作物秸秆压块项目 | 黑龙江省桦南县鸿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侧 | 黑龙江省鸿鑫汇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省合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黑龙江省桦南县鸿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侧。项目占地面积97992。建筑面积1418.94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及其它辅助设施,总投资500万元。
| 1、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生产车间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废气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2、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粉碎机、压块机和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设防震垫,等效声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 3、本项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员工使用旱厕,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堆肥处理。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破碎工序产生的泥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间的降尘、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破碎工序产生的泥土回用农田;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清运,连同生产车间沉降粉尘统一送垃圾处理厂填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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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农作物秸秆压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