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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桦南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9月 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及环评
佳木斯市桦南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9月
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7日拟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老城区和铁东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6222785、18246360777
传 真:0454-6222669
通讯地址:佳木斯市桦南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股
邮 编:154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企业申请实行环 评告知承诺内容 | 批复内容 |
1 | 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00907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老城区和铁东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8.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