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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浏览次数:4556 发布时间:2017-03-13 【字体: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桦南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信息变更情况及时更新调整。  
一、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
县财政局政府信息类别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目录编排体系分为信息名称、生成日期、发文机构等部分。
二、主动公开
县财政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
(三)财政收支统计数据及经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
(四)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信息,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其他招标采购的程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财政信息。
三、获取方式
县财政局将通过桦南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uanan.gov.cn/)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四、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县财政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桦南县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桦南县新兴路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3:30—16:30(冬季)
                8:00—11:30,14:00—17:00(夏季)
联系电话:0454—6222984
传真号码:0454—6222984
电子邮箱:hn_xxzx@163.com 
邮政编码:154400
(二)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县财政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按照要求填写《桦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桦南县政府网站(http://www.huanan.gov.cn/)下载电子版。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当面或者通过信函、传真提交受理机构。
2、网上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方式将《申请表》发送至县财政局受理邮箱,主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口头申请。申请人采用网上申请或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受理申请
受理机构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触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县财政局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群众举报和投诉,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冬季);14:00—17:00(夏季);联系电话:0454-6222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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