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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舆情日常监测平台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网络管理水平,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着力营造有利于我县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网络上有关我县的舆情管理。舆情信息来源包括但不仅限于国内重点网站、本地网站、网页、论坛、博客、微信等进行信息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害信息和不良信息。
三、领导机构
(一)健全组织机构。信息中心、宣传部、文广新局、信访等部门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公安局网监大队应积极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整理、报告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舆情责任追究制,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重要舆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对重要舆情回复不及时、处置不力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上级公安部门、宣传、信访等部门的联系,畅通沟通集道,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发现重大舆情时,应及时沟通,统一步调,形成舆情处置整体合力。
四、工作原则
(一)加强监控,严格管理制度。按照分工协作、归口处置、集中应对的原则,由县公安局网监大队主要牵头负责舆情监控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和快速处理。
(二)坚持公开透明。以坦诚的态度,如实反映事件真相,争取大家的理鮮、信任和支持。除涉密事项外,应公开事项确保全部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三)坚持快速反应,限时反馈,加强舆情督办。对于涉及我县的网络舆情,应及时介入并核实,要求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向政府办信息中心反馈回复材料,回复材料需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情况特殊,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的,应于规定期限内反馈表态性回复
(四)坚持依法处置。依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开展舆情引导,做到科学、依法、有效处置。
五、处置
(一)舆情监控与搜集。公安局网监大队密切关注网络上所有涉及我县的舆情信息,及时发现有可能成为热点的问题。重点监控舆情首发网站和网民活跃程度、影响较大的网站、论坛,密切跟踪员论动态,及时搜集舆情进展情况。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上报与主管领导沟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网络舆情研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直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研究制定应对和处理舆情的具体方案,明确舆情处置时间、程序和责任部门、责任人等要求。
(三)网络舆情协调处置。发现重要舆情后,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应迅速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在得到相关责任部门反馈回复材料后,信息中心和公安局网监大队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