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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信息责任制度
1、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舆情信息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并负责向县委办公室报送舆情信息。
2、县委宣传部督促各党委设立舆情信息员1名并负责本单位的舆情信息工作,明确舆情信息工作的责任人,保障舆情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3、专职舆情信息员应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信息意识,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现代办公设备操作能力。
4、副组长负责与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协调沟通舆情工作的动态监管,并对重大舆情工作进行核实,第一时间向组长报告重大舆情的进展情况及提出合理化处理意见和建议。
5、组长负责对机构内舆情信息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研判并随机抽查舆情信息员的工作职责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