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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政策的通知

浏览次数:5007 发布时间:2018-03-23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脱贫攻坚,确保脱贫任务如期实现、贫困人口脱贫不返贫,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对我县烟农减少的种植面积给与专项补贴。现将补贴政策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补贴原则

按照“行业补贴、政府兑现、专款专用、直补烟农”的工作原则,对贫困县烟农因计划减少的种烟面积,由烟草行业每亩补助400元,用于烟农开展种植替代、调整产业结构,巩固脱贫成果。
二、补贴范围和对象

补贴范围为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国发〔2016〕64 号) 文件范围内的种烟贫困县

补贴对象为桦南县2017 年与桦南烟叶分公司正式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2018年度烟叶种植面积减少的农户。
三、补贴方式与补贴兑现流程

贫困县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由县政府以直补烟农的方式进行兑现。补贴兑现工作执行以下流程:

1、面积核定。由桦南烟叶分公司统一组织,烟叶基层站负责逐块逐户核实面积,详细登记造册,对照2017 年种植面积确定补贴对象和补助金额,烟农签字确认。

2、抽查审核。县专项补贴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大田移栽面积抽查,并登记造册,参与核实的人员要共同签字认可,确保补贴名单真实准确。

3、张榜公示。县专项补贴工作组审核完成后,以补贴对象为单位,对2017年种植面积、2018 年种植面积、减少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在烟站、村委会张贴公示,并印制表册发放给每户烟农公开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4、资金核定。公示无异议后,县专项补贴工作组向哈尔滨烟叶公司提交专项补贴资金申请函。

5、资金拨付。哈尔滨烟叶公司给县政府复函,并签订资金定向使用协议后,行业以定向捐赠的形式将专项补贴资金拨付至县民政局账户,县民政局落实资金兑补工作。

6、补贴兑现。专项补贴资金进入县民政局账户后,按照核定后的补贴名单和补贴金额,在一个月内以电子支付方式直接兑现给烟农。
四、组织机构

成立桦南县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工作组。

组 长:宋鹏程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原传栋   县农业局局长

            孙庆河   县民政局局长

            周金虎   桦南镇镇长

            郝占文   大八浪乡乡长

            金    鑫   金沙乡乡长

            魏子全   桦南烟叶分公司负责人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补贴政策涉及烟农切身利益,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要结合实地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精准兑现补贴政策,切实增强烟农获得感,把专项补贴政策落实好。

2、加强资金监管。县政府专项补贴工作组要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农户姓名、年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内容的档案,对相关核查、公示、兑现的相关表册、图片、影像资料分类归档,实行痕迹化管理,做到过程可控、可追溯。确保补贴政策真正惠及我县烟农。

 


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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