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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县温度上升较快,天气风干物燥,据预测近期风力较大。当前,即将进入春耕整地和秸秆清理出地集中时段,野外烧荒现象增多,极易发生火灾事故。现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紧要期,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加之清明临近,祭祀等人为活动大量增加,森林火灾隐患增多,易引发森林火灾。为进一步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春季防火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春防工作的紧迫感。要充分认识春季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火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村内大喇叭、条幅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重点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秸秆禁烧以及消防法规、政策,全面提高全社会对春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做到不漏盲区、不留死角,使防火规定和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大巡防力度,严格火源管控。一是要加强城镇可燃易燃建筑密集区等重点地区、部位管理,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设置明显禁火标志,对出入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控明火源;要制定火灾扑救预案,加强防火巡查,从源头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二是要“以风为令”,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街道、社区、乡镇村屯悬挂禁火旗,禁止以柴草、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经营用火,禁止室外生活用火和明火作业,严禁野外沤粪、烧荒;三是要加强森林与城镇、村屯接壤地区的防火安全管理,严防“山火进村”和“家火上山”。要落实农村“十(七)户联防”、“风险共担”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放火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放火案件;四是要切实加强对秸秆野外禁烧工作的管控力度。要在禁烧区设立明显标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宣传、巡查、管控,严禁任何野外焚烧秸秆行为,坚决做到全时段、全范围“零焚烧”。
四、做好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演练。各防火单位要做好扑火设备和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设备运行良好,保证扑火队员随时处于应战状态,扑火队伍要高度戒备,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处理。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坚持主要领导必须有一人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值度,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掌握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情况;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要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开展督导检查,落实责任追究。两办督查室、林业、消防、安监等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春季防火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健全责任查处机制,在春季防火期间不履行职责、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将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责任;对玩忽职守、徇私枉法,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