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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农村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啦
2018年农村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啦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28日之前
申报方式:
将个人相关资料交本村妇联主席,由乡镇妇联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患病妇女信息由县妇联工作人员录入全国“两癌”系统。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最终上交县妇联保存。
救助条件:
1.病种病情
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IIB以上或浸润性乳腺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2.贫困程度
我省按照国家贫困线3146元为参照标准。
3.户籍
救助对象需为农村户籍。
4.年龄
救助年龄为35-64岁。
提交材料:
一、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均需一式两份并分开装订成两份):
1、救助人生活、患病情况简介一份(纸质版,300字之内)。
2、病例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医院公章)(必须体现乳腺癌浸润性、宫颈癌IIB及以上的字样)
3、诊断书复印件(必须体现乳腺癌浸润性、宫颈癌IIB及以上的字样)
4、救助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患病妇女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件(若农转非,请提供新农合证明)
6、贫困证明(需具体标注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或乡镇及村政府盖政府公章的贫困证明)
二、需提交电子档案:
1、身份证拍照;
2、患病妇女户口首页+本人页(若农转非,请提供新农合证明)拍照;
3、诊断书拍照(必须体现乳腺癌浸润性、宫颈癌IIB及以上的字样);
4、患病妇女病例(必须体现乳腺癌浸润性、宫颈癌IIB及以上的字样)拍照;
5、贫困证明拍照(需具体标注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或乡镇及村政府盖政府公章的贫困证明)。
请注意:
由于每年救助名额有限,录入两癌筛查数据采集系统的患者并不是全部能够得到全国妇联的救助!符合条件者县妇联会连续为其申报。
桦南县妇女联合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