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公告公示-政务类

桦南县关于1例初筛阳性人员行程轨迹的公告

浏览次数:2992 发布时间:2022-12-02 【字体:


12月1日14时50分,桦南县新增1例初筛阳性人员,系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县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目前感染者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经初步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1月27日

8:50-17:50 乘坐石家庄至哈尔滨G1240次列车15车厢,到站后步行至哈尔滨南岗区建筑街54号

11月28日

14:40-17:44 乘坐哈尔滨至桦南D7923次列车3车厢,乘坐转运大巴(黑D14567D)闭环转运至桦南县热电厂家属楼居家隔离

11月29日-12月1日

居家隔离,12月1日14时50分核酸检测结果初筛呈阳性

请与上述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的入(返)桦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或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的市民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桦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微信图片_20221202074852.png



桦南县人民政府主办  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桦南县大数据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454-6222273  电子邮箱:xuzongxin@163.com   访问量:51092444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2308220001  ICP备案号:黑ICP备12001942号-1   公安部备案号:23082202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