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公告公示-政务类

旅游局提示户外俱乐部、朋友圈参团旅游不签合同维权难

浏览次数:4761 发布时间:2018-04-27 【字体:

五一小长假临近,外出旅游的人开始变多。桦南县旅游局温馨提示:

一、游客在报名参团时,首先要核实参团旅行社的资质。通过户外俱乐部、朋友圈参团旅游,不签旅游合同维权艰难。

桦南县有资质的旅行社、分社(不含门市部)有:

桦南县简约山水旅游公司  四中道口凯源小区西北角

哈尔滨中国旅行社桦南分公司 新兴路大保利大厅

二、选择旅行社后,一定要直接与旅行社签订签章齐全的旅游合同,不要轻信“朋友推荐”“常年老客户”等口头承诺,要索取交款发票和旅游行程单,不要轻易将钱款汇入个人账户。

三、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或收据都是重要证据,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

四、旅行者(指签订旅游合同的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如协商不成,可向国家旅游投诉热线或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旅游投诉的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

全国旅游投诉咨询电话: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

桦南县旅游投诉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

桦南县人民政府主办  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桦南县大数据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454-6222273  电子邮箱:xuzongxin@163.com   访问量:51075777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2308220001  ICP备案号:黑ICP备12001942号-1   公安部备案号:23082202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