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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3月24日拟作出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3月24日拟对粮食储运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24日-2016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6222785、18246360777
传 真:0454-6222669
通讯地址:桦南县环境保护局管理股
邮 编:154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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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粮食储运及深加工项目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原桦南县陶瓷厂厂区 | 桦南县启达粮食购销公司 | 哈尔滨铁路局环境保护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59422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396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烘干塔、办公室、宿舍楼、仓储库房、锅炉房等,总投资5000万元。规划建材街横穿本项目厂区,规划建材街红线范围内不得有本项目土建工程,用地红线以政府相关部门总体规划为准。 | 1、本项目采用1台10t/h热风炉,经过干湿两级除尘器处理,烟气须经高15米的烟囱高空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干燥炉窑二级标准要求。 2、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水泵、包装生产线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绿化带吸声,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在烘干作业过程中由于粮食的运输、粮粒的运动和摩擦会产生粉尘。烘干塔须安装防尘网,并且在企业东厂界加装抑尘网,厂区定期清扫,减少粉尘的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源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 4、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桦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八虎力河。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外排;固体废物主要为筛选废物、职工生活垃圾,要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定期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5、在厂区内加强绿化,尽可能种植高大、茂密的乔木和灌木,不仅能净化空气、保护和美化环境,而且能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起到较好的隔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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