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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农机政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桦南县农机局特编制《桦南县农机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信息变更情况及时更新调整。
一、工作机构
桦南县农机局负责全县农机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二、政府信息分类
农机局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桦南县农机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免予公开的,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
2.公开形式。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桦南县政府网站(http://www.huanan.gov.cn/)以及各部门的网站、公开栏、予以公开。同时,还可采用服务电话、政府公报、工作简报、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开。
3.公开时限。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尽快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县农机局申请获取。县政府各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县农机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单位县农机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冬季)、14:00—17:00(夏季)。
办公地址:桦南县新兴路1号政府大楼南楼
联系电话:0454-6264415
电子邮箱:hn_xxzx@163.com
2.提出申请。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请填写《桦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桦南县政府网站(http://www.huanan.gov.cn/)下载,也可到信息公开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为了提高处理信息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⑴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将填写的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电子邮件到达时间即为申请时间。
⑵通过信函、传真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将填写的《申请表》文本,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发送至县农机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纸张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传真到达时间即为申请时间。
⑶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县农机局当场提出申请。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县农机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⑴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⑵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⑶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⑷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将由县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但是对第2、3项内容,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申请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