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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信息公开指南

浏览次数:52564 发布时间:2017-12-02 【字体: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获得桦南县物价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指南如下:
一、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
桦南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分为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及不公开信息。
编排体系:分为信息名称、发文机构、发文字号等部分。
二、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是指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各科室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二)、主要内容:依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文件精神,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以外,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开内容。
(三)、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站网址为:http/www.huanan.gov.cn/
三、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公开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申请人知晓。
(二)、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向我局申请公开尚未公开的政务信息;并在查阅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时,有权取得查阅证明或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
(三)、下列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4、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时,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话0454-6221997、传真0454-6221997电子邮件107725955@qq.com等方式)向我局提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
提出申请的,公民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公民的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所需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申请提交时间。
(五)、申请公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其办理办法按业务文办理的操作程序进行。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将期限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六)、受理机构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桦南县物价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桦南县新兴路1号政府大楼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4—6221997
传真号码:0454—6221997
通信地址:桦南县新兴路1号政府大楼
邮政编码:1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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