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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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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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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21 字体:[ ]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浅谈乡村振兴之农村公路建设使用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局结合“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的实施,正在完善我县农村公路的养护标准,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养护工程投入,有计划逐步进行公路升级改造。

2、十三五之后的农村公路建设都要严格按程序实施,省里计划下达之后,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合同内规定质保期、保修期,可以责任追诉,确保民心工程发挥惠民效益

3、为了更好开展路产路权维护执法,按照县编办的机构编制通知成立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农村公路超载超限、破坏公路的违法行为进行治理,但考虑到县城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个别企业车辆要特殊对待。

4、我县政府已出台《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乡级政府的管理养护权力,并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县级一般公共预算。积极推进“路长制”方案实施,达成乡村公路由乡镇村屯负责养护管理。日常养护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养护资金以县财政补贴、乡镇自筹为主,针对专项养护工程、抢修工程,按程序由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实施。

非常感谢你们对桦南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建设工作的关心,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特此答复。

 

 

桦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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