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30822-2304-939
- 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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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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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发布供水(电、气、热)企业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 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行业收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告如下:
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收费项目进行收费,严禁执收单位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对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涉企经营服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对违反本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桦南县供水(电、气、热)企业收费目录清单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
桦南县供水(电、气、热)
企业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 收费单位 | 收费项目 | 收费对象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1 | 供电公司
| 高可靠性供电费
| 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 | 用户受电电压等级0.38/0.22千伏 收取标准220元/千伏安,由地下电缆供电的,按以上标准的1.5倍执行 | |
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 | 用户受电电压等级10千伏 收取标准160元/千伏安由地下电缆供电的,按以上标准的1.5倍执行 | ||||
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