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30822-2305-157
- 分类:市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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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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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现行有效
《佳木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有效学习宣传《条例》,进一步提升市民的知晓率和熟悉度,4月27日,桦南城管大队在世纪广场开展《佳木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日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讲解条例内容和相关知识。
城管大队在属地通过LED屏显示、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制作宣传图板多种形式在市民聚集区域,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当天,全县共计发放宣传单500余张。
《条例》的实施突出地方特色,坚持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对相关法律、法规作了细化补充,体现了管理的制度化、精细化。
下一步,城管系统将通过组织开展宣传《条例》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广场等,积极向执法对象、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做好《条例》宣传解读工作,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不断推进《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