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30822-2403-950
- 分类: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23-09-20
- 原文网址:..
- 文号:桦财函〔2023〕41号
- 关键词:..
- 时效:现行有效
王*琴委员:
你提出关于设立中小企业纾困“过桥”基金的提案财政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地方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不是强制性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佳木斯市本级及所辖各县区结合实际情况均未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目前,我县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方面主要措施:一是财政部门协调金融机构已推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品种30余种,贷款形式多样,多数为无需抵押、纯信用产品;二是我县已成立桦南县鑫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可以实现为部分困难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担保服务,并对中小微企业减免担保服务费。三是我县目前有全国首批建立的省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即黑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将根据企业需求,担保公司与银行积极沟通,努力为企业实现贷款担保,最大限度解决企业融资成本问题;四是2023年省级“稳企稳岗基金”于9月1日已正式投放,企业可以对接银行与担保公司进行融资咨询。以上措施及担保服务基本能够满足我县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