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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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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三十九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加快散煤污染治理和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
二、整改目标:完成桦南县清洁取暖项目。
三、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桦南县易普优能热力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桦南县协联报春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我县已完成推进清洁取暖项目7个,分别为大型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个,农村地区散煤替代改造项目1个,分散煤供热锅炉并网项目1个,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个,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1个,老旧小区改造1项。2023年改造桦南协联报春热电有限公司、桦南易普优能热力有限公司锅炉超低排放,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散煤替代项目由县农业农村部门推进,现已完成全部改造。桦南县2021-2022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桦南县2021-2023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县住建部门推进,现已完成全部改造。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已完成8943户改造,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分散煤供热锅炉并网项目资金已覆盖,放弃奖补资金。
五、公示时间: 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六、受理部门:桦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6291050
八、受理地址:桦南县前进路5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桦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