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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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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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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五十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东风区、桦南县、桦川县、富锦市等地冰雪消纳场地内冰雪清理不及时,冰雪消融后地面残留大量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异味严重。
二、整改目标:完成冰雪消纳场垃圾清运,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化管理。
三、整改措施:1、加强日常环卫保洁,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严禁冰雪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2、建立健全冰雪消纳场常态长效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场地内混入的垃圾,防止冰雪融化后躁症环境污染。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桦南县已整改完毕,环卫中心共出动钩机3辆、铲车4辆,清运大翻斗车2辆,金刚车2辆,环卫工人20人,分别对胜利派出所附近的冰雪消纳场、二水小区附近冰雪消纳场、群星路交通街附近的冰雪消纳场进行建筑垃圾平整、清运。对场地内的白色垃圾进行了全面捡拾,共计清理建筑垃圾四十五车,700多吨。并对场地里的垃圾点位进行了三次消杀处理。经过整改,场地内环境卫生状况焕然一新,地面干净整洁,无残留冰雪和垃圾堆积,原本刺鼻的异味完全消散。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六、受理部门:桦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6291050
八、受理地址:桦南县前进路5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桦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