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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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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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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4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佳木斯市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体系运行不畅。郊区大来镇、桦南县土龙山镇、富锦市富锦镇等部分村屯的生活垃圾处理处于无序状态,普遍存在随意倾倒、丢弃、堆存现象。
二、整改目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规范运行,做到及时收运、规范处置农村生活垃圾。
三、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完成土龙山镇太义村宏胜屯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散乱垃圾堆放点,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顺畅运行。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组织人员车辆对点位垃圾进行清理,累计出动25人次、钩机1台、铲车2台,共计清运垃圾10车次,并在垃圾坑周边设置围栏及“禁止倾倒垃圾”警示标识。反馈点位垃圾堆存问题已彻底整改完毕,点位及周边环境整洁度显著提升,随意倾倒、丢弃垃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推动实现从“短期清脏”向“长效管护”转变,为后续全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规范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六、受理部门:桦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6291050
八、受理地址:桦南县前进路5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桦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