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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桦南县水务局
- 发文日期: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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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二十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一些地方和行业部门日常监管缺位,河道违法采砂案件频发,2021年以来累计发生违法采砂案件27起。
二、整改目标:加强日常监管,加密巡查检查频次,对违法采砂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三、整改措施:河道采砂管理部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巡查巡护发现的违法采砂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照《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要求,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担负监督职责,以监督采砂行业项目为抓手,聚焦违法违规采砂等问题,联合河长平台不定期巡查监管,督促责任落实、强化部门联动,维护河道稳定运行,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坚决筑牢民生防线。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30日
六、受理部门:桦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6291050
八、受理地址:桦南县前进路5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桦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