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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桦南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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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桦南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二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未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检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行动措施上的差距。
二、整改目标: 全县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三、整改措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度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学懂弄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不断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县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深刻检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行动措施上的差距,深思细查在践行高质量发展中的短板和不足,查找问题、深挖根源、严肃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县委、县政府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我县已于2024年12月末召开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深刻检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行动措施上的差距,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公示时间: 2025年 6月16日至 2025年6月27日
六、受理部门:桦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6291050
八、受理地址:桦南县前进路5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桦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