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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桦南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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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桦南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二十九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对于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推动解决态度不坚决,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治。全国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投诉平台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佳木斯市噪声扰民信访案件比例高达62%,噪声扰民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完成噪声扰民问题整改,减少信访案件。
三、整改措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问题进行整治,全力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的解决;生态环境部门重点对工业噪声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住建、公安部门重点针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进行依法管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我县住建部门2024年累计处理施工噪音投诉问题5件,已全部按时完结,开展专项检查及群众走访3次,组织企业与投诉群众对接会议2次,下达噪音方面隐患整改通知单3份,查证并处罚因工程项目1个;公安部门严格按照噪声污染工作职责分工要求,针对公共场所、室内娱乐和健身场所等易发生噪声污染的重点部位组织警力强化巡逻管控,对发现的可能涉及噪声污染行为,第一时间进行警告劝阻,现场督促整改;佳木斯市桦南生态环境局以城市建成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为重点,同时结合日常信访投诉问题线索,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主体责任。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类型噪声扰民问题的监管整治,为居民群众打造更加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因噪声扰民导致的投诉举报呈下降趋势。
五、公示时间: 2025年 6月16日至 2025年6月 27日
六、受理部门:桦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6291050
八、受理地址:桦南县前进路5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桦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