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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桦南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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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桦南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三十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佳木斯市18家重点行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填报不符合国家规定、填报质量不高。
二、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修改完善应急减排清单。
三、整改措施: 开展应急减排清单填报指南专题培训,解读清单填报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应急减排清单企业填报质量;建立减排清单联审制度,按照市应急减排清单填报规范指南要求,建立企业填报-县区初审-市级复审制度,提高清单填报质量,修订更新存在问题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按要求上报至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平台。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县涉及的重点行业企业分别为佳木斯北方水泥有限公司桦南分公司和桦南县桦鹤化建白灰厂,目前均已按照市级要求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五、公示时间: 2025年 6月16日至 2025年6月27日
六、受理部门:桦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6291050
八、受理地址:桦南县前进路5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桦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