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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桦南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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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桦南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四十一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佳木斯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等9台65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尚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存在不能按时限完成任务风险。
二、整改目标: 推进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按时完成。
三、整改措施: 制定倒排工期计划表,加强调度研判,督促进展滞后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对拟停用或注销锅炉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黑龙江省英丰能源有限公司等5台锅炉改造、停用或注销。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我县涉及共3台65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桦南县鸿展热电有限公司2台锅炉已完成环评变更,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黑龙江省英丰能源有限公司已经停产,准备注销,由桦南易普优能热力有限公司接管桦南县林业局供暖任务,桦南易普优能热力有限公司已完成管网铺设,并开始供暖。
五、公示时间: 2025年 6月16日至 2025年6月27日
六、受理部门:桦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6291050
八、受理地址:桦南县前进路5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桦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