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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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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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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重大网络舆情快速反应及协调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17-03-19 字体:[ ]

为快速妥当处置全县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推动营造我县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被国内网络媒体登载有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本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辖区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处置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桦南县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全县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研判“网络问政”形势,有序引导网络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公室,主要有政府办信息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政府办信息中心: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突发重大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宣传部、公安局、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督导突发重大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公安局作为牵头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对本地、本单位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由县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报告县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县政府应急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于发现后三小时内以单位或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跟帖依法依规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或答疑释惑,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桦南县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报送县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五、工作保障
公安局要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网管技术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网络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负责互联网有害信息巡查、对互联网情报信息的搜报、网上重点人管控等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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