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将《桦南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2.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特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我县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 起草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8.《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0.《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11.《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12.《桦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 起草过程
本预案修订经过了下面几个过程:
1、调查研究
首先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上位预案等进行了收集,确定修订依据。
其次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行了解。
2、评估论证
修订结束后,对预案的格式、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内容进行了论证。
3、征求意见
修订初稿发给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主要是预案中涉及到的相关单位。
各部门及时对预案中与本部门相关内容给予了反馈。
我们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收集、整理、汇总,并逐条落实。本预案涉及意见内容,全部落实。
4、合法性审核
预案修订、评估、征求意见后,县应急管理局按规定履行了合法性审核。
5、集体审议决定
合法性审核通过后,经县政府批准,以县政府办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名义印发。印发20个工作日内,由县应急管理局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四、 拟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明确桦南县安全生产的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特别明确了县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责。
明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处置措施。
明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保障、预案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
(二) 采取的主要措施
1.收集修订依据。
2.进行风险识别。根据可能或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型,明确救援流程,做好战备状态,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3.了解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应急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工作机构。
4.评估。组织安全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
5.征求意见。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逐条落实。
五、 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依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事故预案修订,早日施行有助于各部门组织学习、培训,落实各相关部门职责,所以自公布之日起即施行。
监审: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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