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30822-2205-239
- 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22-05-07
- 原文网址:..
- 文号:..
- 关键词:..
- 时效:..
桦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布桦南县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
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收费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收费行为,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415号)、《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黑价规〔2017〕166号)等文件规定,对桦南县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订后的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收费,严禁执收单位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对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涉企经营服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对违反本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桦南县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 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doc
桦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8日